发布时间: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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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交车主动安全设备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JT2025-GJ0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公交车主动安全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由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104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范围:大连公交车主动安全设备租赁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注:合同期限内如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如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服务内容和服务单价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若因中标人原因合同期满不进行合同续签,中标人须在续签合同签订前9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公交集团职工或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项目。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线上获取;投标人应在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投标人登录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澄清更正文件如有)用于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3平台使用费
(1)付款信息如下:
平台费金额:3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五一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费缴纳账号:8500002998844
(2)费用缴纳要求
1.时间要求:请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完成缴纳(建议在开标日前2天完成)。
2.未缴费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项目投标(响应)。
3.缴纳方式:按标段(分包)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缴纳。
(3)发票填写规范
1.请按系统提示认真核对并准确填写平台使用费发票的所有信息。
2.发票将于项目评审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开具并回传至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4)费用规则
同一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多次投标(响应),仅需支付一次平台使用费。
(5)其他提示
平台使用费一经支付,平台即开始履行服务,不予退还。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大连国企阳光采购版)制作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1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7.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7.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3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www.dlygcg.com),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进行在线解密。
7.4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7.5未办理标证通移动CA的投标人,请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移动CA),办理地址: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
联系人:衣工
联系电话:0411-88095815
招标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
联系人:高靖堂
联系电话:0411-8809590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自由路168号
联系人:彭工、田工
联系电话:0411-88095808